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審第1號案 兼顧法官隱私與新聞自由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陳 惲朋/嘉義報導】嘉義地方法院力推國民法官法庭,明(23)日將開始執行審理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案件,今(22)日則完成國民法官的選任,並預定於明天上午10點起,進行公開審理程序,院方將確保程序進行及保護國民法官隱私,同時兼顧新聞自由。

地院表示,刑五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嘉義地院112年度國審交訴第1號酒駕致死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於今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

地院從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中,第一輪電腦抽選所需候選國民法官250位,審查資格之後,發出200份通知及調查表,計回收59份,今日實際到場候選國民法官為65人,經由院檢辯三方到場進行選任後,抽籤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中午12:30完成宣誓程序,將於民國113年4月23日上午10時起,由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全案預計於113年4月26日審理結終宣判。

地院指出,今日抽選出的國民法官性別比例為男性4位、女性2位(備位國民法官男性2位、女性2位),年齡分佈介於30-70歲之間,教育程度大專8、高中職1、碩士1及分別來自公司廠長、醫院研助理、電信服務業、國營事業員工、護理師、會計業、退休人員及從事商業等職業,居住地方則有嘉義市東西區、嘉義縣民雄、竹崎及東石等地。

地院說,為確保程序進行及保護國民法官隱私,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謝絕媒體採訪、拍攝;職務終了後,經受訪者同意後始得採訪,但應避免詢問1、評議之經過。2、其他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3、因執行職務所知悉之秘密。

地院強調,在未經受訪者同意時,請不要蒐集、處理或利用受訪者之個人資料,以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且為配合採訪需求,明日開始之審理程序旁聽席保留10席予司法記者,請有需求之記者應持記者證至大樓一樓報到處領取旁聽證,並自由進入法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