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級後台南首例卡拉OK違規營業 最重罰30萬

【記者 陳彥霖 / 台南報導】疫情警戒降為二級後,台南警方查獲首例八大行業違規營業,南市警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獲報,中西區忠義路二段一家卡拉OK違規營業,員警入內稽查,發現包廂內分別有3人正在飲酒,全案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送衛生局裁罰。

昨(6)日凌晨0時許,警方獲報忠義路二段有卡拉OK違規營業,員警到場見其大門有人出人,但敲門卻無人應門,員警在現場等候,隔沒幾分鐘鐵門開啟,有4名客人從該店離開。

警方指出,該店家店內有設置視聽歌唱設備,依疫情二級警戒規定,該店是不得營業的八大場所,員警入內稽查,發現林姓女負責人(35歲)與吳姓員工在場,101包廂有陳姓男客人(31歲)、102包廂有許姓男客人(31歲)及陳姓男客人(46歲)。

警方檢視包廂内,店家開啟卡拉OK、冷氣,並提供啤酒予客人飲用;105包廂雖無客人,惟桌上有飲用過之酒瓶,且包廂內均開啟卡拉OK與冷氣,舞池卡拉OK亦開啟,林姓女負責人向員警辯稱,是店要盤讓才在此聚會,其他客人亦供稱是店內員工,惟提不出任何證明文件。

警方依現場情況判斷,店家明顯涉及違規營業,當場製作稽查記錄表,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南市府衛生局裁罰,若主管機關認定屬實,店家恐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警方表示,依疫情二級警戒規定,卡拉OK是不得營業的八大場所,呼籲業者勿表面上停業,卻拉下鐵門暗中營業,應配合政府防疫政策,避免成為疫情破口,警方將會持續執行防疫稽查取締,違反規定者經查獲將依法函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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