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清潔隊員溢領春節加班費 公所追討67人98萬元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斗南鎮公所清潔隊傳隊職員溢領春節加班費,經鎮公所發現後追溯15年所發放的溢領金高達98萬元,將在近日內對溢領的退休和在職隊職員,循行政程序進行追討,引起部分隊職員相當不滿,不排除向勞工處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以維自身權益。

斗南鎮公所清潔隊員在歷年的春節期間均加班清運垃設,也經業務承辦人員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請領發給加倍工資,不料在107年經審計處室發現有溢領情事,即清潔隊業務承辦人員,在為隊員請領春節加班費時,忽略原本的春節工資早在月初當月薪資一併發放,以致在春節後請領加倍工資時重複請領,於是經政風室人員進行清查,發現該項春節加班費請領計算方式,早在多年前就出現錯誤而有溢領情事,但數十年來的業務承辦員和核審的主計等相關人員,均未發現請領計算方式有錯誤,以致一再沿用錯誤的方式為清潔隊員請領春節加班費,讓隊職員惹上溢領春節加班費汙點。

斗南鎮公所行政室主任林郁婕指出,該項清潔隊職員溢領春節加班費情事,在107年經審計處和政風處糾正後即進行清查,發現錯誤的請領計算方式已行之有年,鎮公所須依法追溯15年追討錯誤請領的溢領金,由於涉及多年既往,清查過程費時費力,歷經近3年的時間,才在最近完成清算,遭溢領的春節加班費總計有98萬6千零10元,分別由已退休23人和在職44人共67人溢領,其個人溢領金額分別自幾千元至2萬元不等。

林郁婕表示,鎮公所對於溢領金將依民法125條規進行追討,並在近日召開說明會,不過由於退休人員部分,已有數名退休人員不幸往生,追討溢領金恐有些困難度,至於在職人員,為顧及生計,不排除以分期方式進行追討,將在說明會中再行協調並報請核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