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不行!5人室內打高爾夫遭移送裁罰

【宜蘭新聞】日前5名男女在羅東一處高爾夫球教室打球,被警方依違反第三級警戒室內5人以上之聚會規定函報宜蘭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4日15時許接獲110轉報於羅東鎮天津路疑似有民眾群聚,立即派員前往了解。警方表示,到場後發現該址為高爾夫球教室,室內人數共有5人,經盤查楊姓負責人(78年次)供稱與4位朋友(余姓女子87年次桃園人、曾姓男子83年次新北市人、曾姓男子86年次新北市人及日籍女子87年次)練打室內高爾夫球,該負責人辯稱僅是好友聚會並非營業。

不過,警方認為已經違反第三級警戒室內5人以上之聚會規定,於是依規定在現場錄影、錄音及填報移送紀錄單,並函報宜蘭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羅東警分局呼籲,現階段全國防疫警戒仍為第三級,民眾外出時須全程配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除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所皆強制關閉。

《觀傳媒》提醒您:防範新冠肺炎,應使用肥皂勤洗手,搭乘大眾運輸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務必戴上口罩!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通報,並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同時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也請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立即加入【觀傳媒】官方帳號http://lin.ee/q2kd3ut精彩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