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擔保欠稅款賓士名車將遭法拍 嘉執行署籲要豪車不要錯過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陳 惲朋/嘉義報導】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李姓男義務人欠稅款時,其謝姓女友人同意擔任分期繳納「擔保人」,惟因李男亡故尚餘新台幣476萬稅款待繳,謝女只得以其2017出廠的賓士GLA250抵繳。執行署預於4月2日下午3時30分擴大聯合拍賣會中進行法拍,籲請想要一圓賓士豪車夢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這次撿便宜的機會。

嘉義分署表示,李男於101年11月間,以他人名義買進嘉義市西區重慶路房地,其後於102年11月間出售該筆房地,因銷售持有期間未滿1年之房地產,未依規定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被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裁處補繳稅款及罰鍰707萬餘元,連同欠繳地價稅、交通罰鍰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共計欠繳773萬餘元。裁處機關通知義務人李男繳納不繳後,於106年10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

嘉義分署詳細調查後指出,收案後調查義務人名下財產執行,發現其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已設定高額抵押擔保向銀行貸款而無執行實益。執行人員於清查李男資金流向及入出境紀錄時,發現其於欠稅後仍頻繁出國,更在107年欠稅執行期間,清償女友150萬元債務,相關調查資料顯示李男並非無收入及資力解決欠稅,行政執行官於是通知其前來分署報告財產或提出解決方案,但李男未到場也不提出說明,其後執行人員前往李男多處居所也找不到人,嘉義分署於是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拘提李男獲准。

執行人員於110年8月30日拘提李男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李男繳納50萬元,其餘欠稅聲則請分期繳納,友人謝女並同意擔任分期繳納的擔保人,李男之後約共繳納270萬餘元,目前尚有476萬餘元未繳。不料,李男於111年5月間因病去世而停止繳納。

嘉義分署說,義務人李男亡故後,執行人員續行調查遺產執行,同時通知擔保人謝女代為繳納,謝女表示無法代為清繳欠稅,但可提供名下1部賓士車拍賣抵繳。謝女賓士車型式為GLA250,2017年出廠,馬力1991cc白色SUV休旅車,行駛里程數僅87,871公里,車輛外觀新穎內裝豪華,車況保養極佳。將公告於4月2日下午3時30分擴大聯合拍賣會中進行法拍,想要一圓賓士豪車夢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這次撿便宜的機會。

嘉義分署呼籲,誠實申報納稅是人民的義務,被移送執行後更應自動清繳,如一時無力完全清償者也應提出確實擔保申請分期繳納。分署對於惡意欠稅者均貫徹公權力強力執行,請民眾千萬勿心存僥倖,否則將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