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代繳「違反強迫入學」罰鍰 彰化執行署關懷特殊個案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鹿港鎮公所在今年8月間移送一批違反強迫入學案件,彰化分署在調查後,發現其中一件案例非常特殊,有三位學生早過就學年齡,因家庭因素遲遲無法上學,其中一名高中生,因單親的母親怕他被前夫「搶走」,一再阻撓他上學,除依法開罰,並動用社福和教育資源展開勸導,彰化分署深入原委,介入關懷協調,讓事件圓滿落幕。

▲彰化分署執行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罰款,介入關懷協調。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9.10.)

法務部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接受教育是國民基本權利,凡6到15歲適齡學童,應入學而未入學或中輟,如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當地公所可針對「學童法定代理人」裁罰100銀元(即新台幣300元)以下罰鍰。

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執行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罰款,發現特殊個案。16歲孩子就讀高中,很想上學,但出生時父母就已經離異,媽媽將小孩帶大,經濟小康。卻擔心前夫會將孩子帶走,一直將他留在家中;即使孩子已逾就學年齡,仍然不願意讓他離開家庭。彰化縣政府發現這個案例時,不斷勸導媽媽讓孩子入學,但媽媽一直抗拒。

▲彰化分署執行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罰款,介入關懷協調,讓事件圓滿落幕。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9.10.)

彰化縣政府社會局曾為此介入輔導,並將孩子強制寄養,鹿港鎮公所對媽媽開罰300元後,將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立案審查時,發現案件有其特殊性,不能用一般的執行程序來辦理,深入瞭解義務人家庭背景及學童的求學情形,以協助提供該學童有正常就學希望。

彰化分署主任胡天賜率同書記官到孩子先前就讀國中訪談,得知學童聰穎認真且有就學意願,順利考上高中後,結束寄養又與媽媽同住,結果媽媽又不給孩子上學了,胡天賜一行再度到孩子就讀中學訪談,得知才讀3天,媽媽又以孩子有蕁麻診理由讓學生請假在家,學校也正要啟動關懷機制到他家中瞭解實情。

▲彰化分署執行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罰款,介入關懷協調。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9.10.)

為了讓學校能更名正言順的與媽媽進行溝通,胡天賜提議由彰化分署愛心社幫媽媽繳納罰鍰,並順利繳納結案。 依據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適齡學童應入學而未入學或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由公所處學童法定代理人新台幣3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