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洽公染疫風險 移民署續推便民措施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國內疫情仍嚴峻,移民署宣布,在台停居留效期將到期的外來人口,持續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並擴大居留外來人口緩辦各類居留案件,待疫情舒緩再行補辦。

▲移民署針對外來人口推出便民友善措施,包括居留即將到期的外國人、陸港澳人士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持續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措施。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7.07)

配合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移民署針對外來人口推出便民友善措施,包括居留即將到期的外國人、陸港澳人士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持續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措施,並擴大暫緩辦理對象至入境後首次申辦居留證、在臺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及辦理居留資料變更登記的外來人口,都可暫緩到站辦理,直到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內再到移民署補辦就可以。

▲在臺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及辦理居留資料變更登記的外來人口,都可暫緩到站辦理。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7.07)

移民署表示,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為避免接觸、人流移動,兼顧外來人口安全及權益保障,除居留較期將至者,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外,入境後首次申辦居留證、在台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拘留資料變更登記等案件,也擴大暫緩臨櫃辦理。

▲移民署持續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民眾可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7.07)

相關措施回溯5月15日起實施,都只要在疫情降為二級警戒起30日內,到各地服務站補辦居留手續即可。停留效期將屆者、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台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台手續,待疫情降為二級警戒後10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在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

▲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為避免接觸、人流移動,兼顧外來人口安全及權益保障,除居留較期將至者,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7.07)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表示,三級警戒期間移民署也推動「外來人口安心採檢防疫專案」採取不收費、不通報、不查處原則,鼓勵外來人口若有疑似染疫症狀儘快就醫及篩檢,相關資訊已置於本署網站「新聞訊息」及「境管防疫專區」,供民眾參考,也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諮詢。

《觀傳媒》提醒您:防範新冠肺炎,應使用肥皂勤洗手,因應三級警戒,出門務必戴上口罩!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通報,並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同時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也請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