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 / 祖傳250年土地遭不法奪取 主謀者疑是前科累累慣犯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鄭氏家族位於台南新市區大社段,祖傳250年的土地,疑遭「巨信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過半土地之所有權,進而逼迫其他共同持分人出售,家族中成員甚至因而抑鬱而終,家族代表鄭先生出面指控,該公司疑似以不正當手法奪取土地,出售人至今尚未取得5成之尾款,土地卻已遭該公司轉賣牟利。

鄭先生表示,家族成員委任律師提告,經調查,巨信地產公司負責人為蕭春美,但實際經營者卻是「賴嚮景」,賴嚮景前科累累,涉及違反銀行法、詐欺、偽造文書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等多起司法案件,如今鄭氏家族祖傳土地疑遭不法手段取得、買賣,手法如出一轍。

鄭先生指出,位於新市區大社段地號2294、2329、2329-1等3筆土地,約有1236坪,是祖先傳下來的,家族22人共同持有。其中鄭清安(歿)持有約30坪,不知何故售予巨信公司,鄭先生說,據巨信公司的業務指出,與鄭清安洽談買賣時,他正生病;過戶後不久,鄭清安就去世。

巨信公司在取得鄭清安的土地後,就將該地登記在巨信公司賴易廷及4名員工名下,藉以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一第1項「共有人過半數」之規定,旋即找家族中,有意願出售土地的其他成員洽談,鄭先生表示,家族中不同意出售的成員,都收到巨信公司寄出的通知函,意指要「有效整合」土地,接著再收到巨信公司的存證信函,告知該3筆地號之土地已以6千多萬出售,並已與第三人簽訂買賣契約。


▲巨信地產公司的DM
(圖/民眾提供)

鄭先生說,家族緊急會議研商,並與巨信公司多次協商,面對威迫、利誘,家族中不同意出售者逼不得已,在萬般無奈下,簽署「土地整合銷售委任契約書」、「住宅補貼協議書」等,內容顯不平等之協議書。

鄭先生指出,簽約後巨信公司開立商業本票,隔沒多久,要求延期付款,遭到鄭先生及其家族成員拒絕並抗議,後來,鄭先生的姪子將巨信公司開立的商業本票拿給代書看,才發現巨信公司的商業本票,故意未載明發票日,根本是廢票,也無法向法院請求強制兌現,鄭先生與其家族成員向巨信公司多次要求補正開票日,均遭拒絕,甚至置之不理。鄭先生氣憤地說,「非常惡劣,這根本就是在詐騙」。

鄭先生指出,家族中不同意出售的一位長者,疑是不甘祖先胼手胝足、辛苦打拼買下,要留給後代子孫的地,就這麼被「處理」掉,最後抑鬱而終,鄭先生憤恨地說,這是多大的怨恨、委屈啊!

110年1月7日,鄭先生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家族該3筆地號之土地登記申請書,得知買受人為林櫻蓉,鄭先生找到林櫻蓉,與她及其親屬聊的過程中,當林的親屬聽到每坪7萬元的行情,當時露出驚訝表情,這讓鄭先生及家族成員開始懷疑實際成交金額。鄭先生遂調取「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赫然發現,實際申報成交總價竟是9千多萬元,不是巨信公司所稱的6千多萬元。

至此,鄭先生及其家族成員驚覺,可能遭巨信公司以不法手段詐取土地轉賣牟利,遂委任律師向巨信公司提告詐欺等罪,且不排除提告偽造文書。經律師調查,發現巨信公司實際經營者係「賴嚮景」,他這十幾年來,涉及違反銀行法、詐欺、偽造文書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等多起司法案件,賴嚮景前科累累,多起案件都已判刑確定。

巨信地產公司負責人蕭春美也與賴嚮景涉及的多起司法案件有關,至截稿前,蕭春美均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