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今年度首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吸引法界關注

台南地方法院於1月21、22日舉辦110年度第1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本案事實為「某研究生發簡訊給女友表示:妳帶走我的全部,我也要帶妳走,並購買汽油想撞死女友後再焚屍並自焚,最後造成女友死亡及其新男友受有傷害」之重大刑案。究竟國民法官對於這樣轟動社會的重大刑案會做出怎樣的「國民法官判決」,頗值關注。

雖是模擬法庭,惟台南地方法院為求真實,乃依國民法官法第17條規定,請台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符合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之名單(或稱為大水庫),再由本院使用電腦程式隨機從其中選出300位國民核發通知單;開庭前原有56位國民表達出庭意願,21日則有43名國民到院,成為本案之「國民法官候選人」。

          
▲台南地院今年首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吸引法界人士關注。
(圖/台南地方法院)

模擬法庭於21日上午先進行國民法官的選任,其中本件辯護人於選任詢問程序中更提出「殺警案你會判死刑嗎?」、「你贊成同性婚姻嗎?」等問題,並據以作為是否剔除該名國民法官候選人之參考;嗣後再從未被剔除之國民法官候選人,以電腦抽籤方式,最後抽出6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

模擬法庭由本院資深法官包梅真擔任審判長,由法官陳貽明擔任受命法官、法官莊政達任陪席法官,再與6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台南地檢署更派出蘇榮照、鄭聆苓、陳冠霖等三位檢察官,辯護人則有陳威延、葉進祥、林怡伶等三位律師,審檢辯的陣容堅強,法庭活動相當精彩。

本次模擬法庭吸引法官、檢察官、律師及相關法界人士近120人,參與本次模擬法庭之情形相當踴躍,可見法界人士對於國民法官新制均極為重視。負責規劃本次模擬法庭的庭長陳本良考量國民法官於審理程序中可能有一些問題不好意思提出來,但程序經過後又不容易追復,特別設計「國民法官按鈕」,讓國民法官隨時可以按按鈕,又不會影響整個程序之進行,審判長在適當的時機可以處理國民法官欲提出之問題。

            
▲特別設計的「國民法官按鈕」。
(圖/台南地方法院)

模擬法庭在交互詰問被害人陳品傑(錢鴻明檢察官扮演)後,考慮重大刑案經常涉及精神狀態之抗辯,而有精神鑑定之必要,特別於21日下午請專精精神鑑定的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李俊宏醫師擔任鑑定證人,李俊宏詳細說明鑑定結果及鑑定之依據,並一一回答辯護人、檢察官交互詰問之問題。

第二日(22日)之審理程序中,原本係傳訊被害人父親(洪欣昇檢察官扮演)及被告父親(黃厚誠律師扮演)進行「科刑調查程序」,辯護人於詰問被告父親後進行詢問被告程序,並開始詢問扮演被告之康文彬律師對於做這樣的事,以及對於父親去借錢幫他賠償了900萬元,會不會很後悔,飾演被告的康文彬律師戲精上身,開始陳述時聲音哽咽,其後邊哭邊講,講述自己生長背景、從小渴望愛,以及其犯案前就已經在看診精神科的精神狀態,字字句句都牽動在場所有人內心深處的情感,不知道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國民法官是否在量刑時是否大受影響呢?或許這是以後國民法官法庭應該關注的事項之一。

本件模擬法庭於22日下午開始進行「事實及法律辯論」,檢辯各自攻防後,隨即進行下午的重頭戲即評議程序,因為國民法官均無法律專業背景,審判長不僅要主持評議程序,還要先一一解說相關實體法及程序事項的規定,再以投票方式達成「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又殺人,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

模擬法庭進行宣判後,隨即進行座談會,由台南地方法院院長董武全主持,由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先發表其參與本次模擬法庭之心得。其後,座談會敬邀成功大學法律系主任陳運財教授、台南高分院刑事庭法官林坤志、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曾昭愷及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林仲豪進行評論,四位評論員均係學審檢辯對於國民法官新制極富研究之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