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遭擊斃案監院糾正桃市府 農業局槓農業部未適時主責辦理協助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潘明賜/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3月27日圍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東非狒狒,狒狒卻遭外來獵人槍傷致死,監察院今(5)日公布監委趙永清、浦忠成、紀惠容所提調查報告,對桃園市政府提出糾正。市府農業局表示,予以尊重並深刻檢討。不過,農業局稱,事發後,市府多次電話諮詢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該署卻聯繫常年使用獵槍移除外來種之獵人,也未給予充分之情境說明。而且,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案件具有特殊性,農業部掌握相關救傷專業資源,卻未適時主責辦理或予其充分協助。

桃市府農業局指出,如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所載,農業部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負有監督地方主管機關野保業務之責,加上野生動物種類繁多,且案件均屬特殊,地方野保人力向來匱乏,事發後,桃市府多次電話諮詢相關專業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卻聯繫常年使用獵槍移除外來種之獵人,同時未給予充分之情境說明。

調查報告也載明,獵人駕駛有「新竹林區管理處執行公務中」公示外觀之車輛,抵達後甚至表示「為其管區…來支援的」等言論,導致現場人員認為是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人員到場協助,加上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案件具有特殊性,農業部掌握相關救傷專業資源的同時,卻未適時主責辦理或予其充分協助。

桃市府農業局並指出,桃園市政府身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負有野生動物保育及管理之責,這次事件是全國首例,事件發生以後,該局除了深刻檢討,也進一步提出相對應之改善作為,提供中央與地方參考,具體說明如下:

一、這次事件發生時,中央無訂定「具危險性逸出野生動物捕捉及處理流程」,惟該本局深知相關處理流程之必要性與急迫性,故於事件發生後,針對逃逸野生動物的捕捉機制,該局已訂定具危險性逸出野生動物捕捉及處理流程並實地演練,未來以保育保護、救援動物至上,尊重生命為優先,並建立通報機制、即時檢傷保定、安置後送及捉捕計畫列入流程,以利應對後續相似案件處置,並橫向加強各機關連繫強度,以做出緊急應對處置。 

二、增加桃園市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相關預算,設置野生動物專責救傷中心並委託專業團隊執行捕捉工作,增進野生動物救傷、收容量能,以維護公共安全及野生動物保育與福祉。

針對東非狒狒案,農業局特別強調,一定會記取教訓,審慎改進,並積極配合中央,確保未來處理相關案件時不再發生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