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會質疑教學需求經費額度14年未調整 宜縣府三點回應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質疑縣府學校教育經費試算公式中的「教學需求經費」額度偏低、至少14年未調整,影響學校購置基本教學設備及日常維修工作甚鉅。對此,宜蘭縣政府提出三點回應,包括:「學校辦公費」係依相關公式設算後整體經費據以編列各校,再由各校統籌編入校內各項預算科目,依程序自主決定經費運用;另各校教育基金預算於年度決算後均尚有賸餘數,各校得支用基金餘額,自主決定經費運用;再者本縣在實踐教育政策所需經費上,寬列經費於每位學生上,減輕家長負擔。除了學校既有預算以外,本縣更透過專案計畫型補助,充實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今(30)日表示,教育經費是教育活動的重要基礎,繼今年1月揭露本縣國中小每校圖書購書經費低於全國平均值,近期又發現本縣學校教育經費試算公式中的「教學需求經費」額度偏低、至少14年未調整,影響學校購置基本教學設備及日常維修工作甚鉅。

教師會指出,教育經費試算公式有三大不合理之處:

第一,國中小每生編列額度的理據不明,根據教學現場反應:幾乎無法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學習需要。此外,教育處近來不少預算項目慣以「每人100元」(如:兒童節活動、敬師活動)為編列基準,亦予人聊備一格、淡而無味之感。

第二,每個教育階段均有其特定的、不同的學習任務,縣府未能考量不同階段學生需求差異,高中生比照國中生(每學期均為910元)、幼兒園學生比照國小部學生(每學期均為100元)齊一編列,似乎缺乏教育行政基本邏輯。

第三,縣府當年建構這套學校教育經費公式,本意是讓學校能遵循一定程序、自主決定經費運用,發揮教育經費最大效率,做為實施學校本位財務管理的第一步。但此項公式未納入物價調整機制或安排定期檢討措施,十餘年如一日,更不復見縣府當年推動學校本位財務管理的雄心壯志。

教師會表示,正因縣府直接編列的教學需求經費有限,縣內學校逐漸負起自籌經費的責任,增加對競爭型經費之倚賴程度;學校部分行政人力與時間精力勢必轉移到專案補助經費的爭取,亦讓學校經常面臨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與執行專案補助難以兼顧的困境。

教師會呼籲縣府,請持續寬列教育經費,務必滿足維持縣屬學校正常運作、促使教育活動順利進行所需的基本資源,特別是學校日常運用所需要的「業務費」以及「修繕設備費用」。

另外,也請重新檢討本縣學校教育經費相關補助公式,不要落入「一切循往例」的陳年窠臼,應該針對本縣學生需求特性進行經費及單位成本的重新計算,以強化相關經費分配的合理性。

對於教師會的質疑,宜蘭縣政府表示,「學校辦公費」依相關公式設算後整體經費據以編列各校,再由各校統籌編入校內各項預算科目,依程序自主決定經費運用,故每名學生教學需求經費不限於國小100元及國高中910元。其次,各縣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編列學校方式,存在不同差異。本縣與財力等級相同之縣市相較,並無偏低情事。此外,本縣針對每位學生教學需要或照顧上,優於他縣市,如實施「營養午餐免費及教科書免費」政策,每年每位學生獲得補助營養午餐至少9,000元及教科書1,000~1,400元,均為減輕家長負擔照顧學生額外增編以縣款支應之經費。

縣府同時提到,各校教育基金預算於年度決算後均尚有賸餘數,111年底決算後各校總計累積賸餘數已近1億元,顯示本縣多數學校撙節及善用教育經費,以達教育使用需求之目標。學校所需教學設備經費透過中央或本縣計畫型補助,逐年協助學校增購或汰換教學設備。經費如有不足,除中央與本縣補助外,各校得支用基金餘額,自主決定經費運用,以落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本位財務運作,發揮教育經費最大效率。

縣府指出,雖然各縣市編列標準不一,本縣在實踐教育政策所需經費上,寬列經費於每位學生上,減輕家長負擔。除了學校既有預算以外,更透過專案計畫型補助,充實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讓每位學生能夠在安心的學習環境中快樂學習成長。有關教師工會建議調整經費編列公式,縣府肯定教師團體為增加學生教學需求經費之建言,縣府將視整體財政考量評估納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