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今(3)日凌晨0時48分,國道3號北向51.9公里處發生嚴重連環車禍,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事故發生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立即派員處理,並協助交通疏導。
根據第六大隊初步調查,年約60歲的方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時,疑似因操作不當自撞內側護欄。隨後,32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因閃避不及與其發生碰撞;緊接著,58歲鍾姓男子駕駛的另一輛小客車也撞上營小客車;最後,29歲鄭姓男子駕駛的租賃小客車則撞擊了陳男車輛。
此起事故造成7人受傷,包括方男胸口疼痛;陳男頭手擦挫傷,車上乘客譚女及關女臉部受傷、武女頭部撕裂傷;鄭男則有手腳擦挫傷。其中54歲萬姓女子傷勢嚴重,緊急送往恩主公醫院搶救,惟於2時0分不幸宣告急救無效,死亡。事故現場於1時59分排除,所有駕駛經酒測結果皆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國道警方提醒,行駛國道時若發生事故且車輛仍可行駛,應依「開、放、離、撥、拍、移、等」七字訣快速處理事故現場,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避免二次事故。同時強調,所有車上人員—無論是駕駛或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確保行車安全,減少傷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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