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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挪用2880元加菜金宴客涉貪汅重判過苛 總統特赦退將韓豫平、士官張淯森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行政士張淯森,被控挪用加菜金2880元遭重判確定。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22)日表示,為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蔡英文總統今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國軍退役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張惇涵表示,總統感念國軍官士兵保家衛國之貢獻,以及國軍眷屬之奉獻,考量本案情節之特殊性決定特赦,希望國人同胞支持恪盡職守之國軍。

張惇涵說明指出,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之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之3名軍眷,費用共計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分別遭處4年6月、1年之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之退除給與另依法減半。後來檢察官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之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張惇涵表示,韓豫平、張淯森2人所涉貪污等罪,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並非將公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而餐會宴請之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眷,以團體加菜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之瑕疵,惟衡諸一般社會通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復以本件支用之金額甚微,而量處之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張惇涵說,蔡總統考量韓豫平、張淯森兩人上開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允堪憫恕。為平衡過苛刑責對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權益之處罰,爰依赦免法第3條後段之規定,均予以特赦, 使其罪刑之宣告均為無效,以濟司法之窮,並彰顯政府重視國軍保家衛國之貢獻,以及保障軍眷安定生活之良意。

韓豫平獲蔡總統特赦,下午由立委劉世芳陪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開法務部長蔡清祥頒發的特赦令,表示很感謝三軍統帥蔡總統,如果國家需要他,將義無反顧接受徵召赴戰場,隨時奉獻生命給國家。劉世芳表示,退輔會將依退撫條例,重新計算退休俸。另據了解,士官張淯森可望復職。(照片由總統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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