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查獲首件選舉幽靈人口案 蔣姓里長候選人及其母遭聲押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虛偽遷徙戶籍之幽靈人口,會影響選舉結果之正確性,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佳蒨接獲虛偽遷徙戶籍情資,積極蒐證後,於111年11月24日指揮專案小組持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虛偽遷徙戶籍之王姓選民住處搜索,並傳喚台南市東區蔣姓里長候選人及其母親、虛偽遷徙戶籍之王姓選民等8人到案。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東區某里蔣姓里長候選人與其母蔣某,共同自111年4月至5月初,與具有親屬或朋友關係之虛偽遷徙戶籍王姓選民等人,意圖使蔣姓里長候選人順利當選,由王姓選民等人提供身分證件,交由蔣姓里長候選人之母蔣某等人,代為辦理將王姓選民等人之戶籍遷入蔣姓里長候選人母親蔣某位於該里之住處等,而未實際居住,以取得選舉人資格而為投票。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蔣姓里長候選人及其母親2人,均涉犯刑法第146條第3項、第2項之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未遂罪之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

南檢檢察長葉淑文為防止候選人或樁腳在選前最後關鍵時刻,為搶救選情,肆無忌憚地以現金買票等情事發生,要求檢察官全面進駐轄區16個分局,直至11月26日開票結束,並與警、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因應可能突發之狀況,如接獲賄選情資或其他妨害選舉之不法情事時,立即蒐證查辦,以展現查察賄選、維護選舉公平、公正進行之決心。

葉淑文表示,警方雖於投票日前選務工作繁忙,仍應加強防止各候選人趁機撒錢賄選,最後時刻再向布雷確認是否有引爆情形,務必注意選前之夜之突發狀況,並提醒警方於投票當日,投票所30公尺內,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利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均依刑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究辦。

葉淑文強調,距離投票日最後1天,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心態。同時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仍然可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南檢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期盼共同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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