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又傳焚燒雜草火災 消防局開出舉發單

15日下午,台南市六甲區菁埔里林鳳營發生火災,消防局共派9輛消防車及18名消防人員搶救。據查係民眾未經申請逕行燃燒田野及廢棄物,不僅產生大量濃煙,更波及周遭造成公共危害、嚴重空汙及引發民怨,台南市消防局依消防法開出舉發單。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近來農民進行農田整地作業,任意於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雜草火災頻傳,讓消防局各分隊疲於奔命,田野引火屬於消防法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年度迄今之火災案件類別件數,以山林田野燃燒為最多數,佔本市火災總案件62%,顯見部分民眾仍忽視公共安全,貪圖一時之便,卻造成莫大的公共危害,倘波及他人生命財產時,更觸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消防局基於維護公共安全之必要,嚴格執法,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李明峯指出,民眾燃燒雜草須依法申請,其申請範圍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為限,引火時之相關防護作為,火災行為人未依規定申請,造成田野及廢棄物燃燒,可依消防法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下罰鍰,消防局並會同環保單位逕行舉發。

為降低露天燃燒案件發生,環保局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之空氣污染情事,除當場查獲污染行為人,可依其行為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5千元以上至1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應注意勿因一時輕忽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