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期作稻草剪段翻耕補助 即日起至7/31開放申請

(台中新聞)【記者顏淑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持續推廣「台中市補助農民辦理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並將參與稻草捆紮集運的農友納入計畫補助範疇,輔導農友以稻草剪段翻耕或捆紮集運取代燃燒稻草,維護空氣品質、增加土壤肥力,促進作物生長,每公頃補助1,000元,今年度第1期作申報時間至7月31日止,提醒農民可向所轄農會申辦。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持續推廣「台中市補助農民辦理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農業局說明,稻草直接就地燃燒除導致空氣污染,影響民眾健康外,也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及公共安全,因此,農業局持續辦理稻草剪段翻耕相關補助計畫;另外,也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水稻產業專案輔導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補助農民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每公頃200公斤,每公斤補助5元,每公頃最高補助1,000元。

▲農業局輔導農友以稻草剪斷翻耕或捆紮集運取代燃燒稻草,維護空氣品質、增加土壤肥力,促進作物生長。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農業局表示,露天燃燒行為如經環保局查獲,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亦將追回已領取的補助金,另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5點第2款規定,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書面通知達二次者,自第二次通知送達日起一年內,暫停申報繳交公糧稻穀、稻作直接給付、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資格一次,暫停期作以第二次查獲(判釋)露天燃燒之期作別為原則,呼籲農友勿露天燃燒稻草,使自身相關權益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