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濟部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 桃園市府建議增加舊機汰換年限及回收機制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針對經濟部「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措施」,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今(7)日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建議,認為應增加老舊瓦斯爐、熱水器等之汰換年限條件及回收機制,因為現行方案僅就新購節能產品提供補助,若要達成節能減碳及居家使用安全目標,汰舊換新現有的老舊瓦斯熱水器、瓦斯爐等燃氣器具也是一大重點。

王明鉅指出,一般使用老舊瓦斯爐、熱水器的家戶,大多是因為經濟考量而久未更換,只提供購買新機補助誘因不高,反而可能鼓勵有預算的消費者多買新機,或年限未到就換新機,還能獲得補助。因此,若能增加補助的汰換舊機年限條件,明確規定多少年以上的老舊機種可獲得補助,並增加回收機制服務,更能幫助到有需要的家戶,達到節能減碳及提升居家使用安全之目的。

目前瓦斯熱水器、瓦斯爐的老舊比例約占3成,總台數約401.2萬台,經濟部推動「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措施」,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高的產品,明年1/1至4/30,民眾購買能源效率一、二級之瓦斯爐或瓦斯熱水器,每台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元。王明鉅表示,此一措施未限定補助對象,也沒有舊換新的回收機制,實際執行時,將無法區分是真正的汰舊換新或以新換新,相關效益也無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