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被劃為漁港用地30多年限制利用 林姿妙向中央爭取終獲解禁

【宜蘭新聞】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六段大溪漁港北側一帶土地,民國67年間完成合法建築,但75年間被劃定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期間雖陸續完成了大溪漁市場等多項漁港建設,但該處卻始終未依都市計畫規定徵收開闢,等同開啟了長達將近30多年的土地利用限制。經縣長林姿妙大力爭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去(109)年11月通過修正為甲種住宅區及商業區。

針對大溪漁港未徵收取得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內政部於106年起開始啟動「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但檢討初步方案仍將該處土地規劃為有限制用途的景觀保護區,頭城大溪漁港居民隨即向陳情內政部,盼早日解除土地限制,歸還原本可合法建築的土地。

而林姿妙縣長107年上任後即了解當地居民意見,於108年8月邀內政部現勘,除聆聽當地民眾意見外,更呼籲內政部務必正視民眾合法權益遭長期限制問題,並期盼內政部能納入民眾爭取可合法建築的心聲。

經縣府積極爭取,內政部也修正原先方案,將限制利用長達30多年的漁港用地修正為甲種住宅區及商業區,並於去年11月10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80次會議審議通過。林姿妙今天特地向當地民眾說明爭取成果,同時也呼籲鄉親趕緊依審議通過條件備妥文件,以利內政部後續辦理計畫核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