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決要公平、公正嘿!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涉嫌將公家洗衣機價值7900元據為己有,遭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金門地方法院以觸犯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如此不輕的判決可制約類似不良行為,這是好事我們尊重。

然而,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任前職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認為高員財力豐厚卻貪圖小利,壓榨助理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對此,高虹安有權利為自己爭取清白。但請高員在面對司法案件,要有志氣在案件尚未進入司法攻防階段時,就別高喊:『典型的政治偵辦與起訴』,高喊這點我不信,軍隊都己經國家化了,將軍犯法判刑他怎麼不去講是政治迫害,只要是政治人物涉嫌遭調查起訴就是政治打壓、政治偵辦,我不相信執政黨有這般能耐。因此請高員必須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及結果。 

同時,請法官當確認高員貪污有罪,就請公平、公正判決,依情節比照前少將參謀長從重量刑別落差太大,否則是不會受廣大的民眾所接受的。(圖/翻攝自網路)

鄭舜元/前國防大學戰爭學院戰略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