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結一起駭人聽聞的家庭暴力殺人未遂案件,一名呂姓男子因不滿同居多年的莊姓女友有意結束關係,竟在今年九月間,趁著女友在浴室沐浴毫無防備之際,持鋸齒狀刀具朝其頸部要害狠心割下,所幸莊女負傷後極力掙脫,顧不得全身赤裸且血流不止,衝下樓奔逃至附近的超商向店員求救,才得以保住性命。這起恐怖情殺案震驚了當地的社區。
檢警調查指出,現年 54 歲的呂姓男子與莊女為同居情侶關係,兩人因感情生變產生爭執。案發於今年 9 月 15 日晚間 9 時許,呂男在爭吵過後,竟基於明確的殺人犯意,無視莊女正在沐浴的狀態,持鋸齒刀闖入浴室,朝莊女的頸部猛烈砍殺。頸部是人體最脆弱的要害之一,呂男此舉顯然是意圖致人於死。莊女頸部受傷後,血流如注,但求生意志堅強的她,不顧自己全身未著寸縷,浴血逃離租屋處,跌跌撞撞地奔跑到附近的超商,向店員及路人哭訴求救。
桃園警消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救護人員發現莊女頸部不斷滴血,狀況危急,迅速進行包紮止血後,緊急將她送醫搶救。莊女因傷勢過重,一度住進加護病房,並插管急救了兩天才成功脫離險境,從鬼門關前被拉了回來。與此同時,員警在租屋處現場進行勘查時,赫然發現兇嫌呂姓男子已呈現昏迷狀態,他的左手腕處有著大量血漬,明顯是持刀自戕,警消人員也立即將呂男送醫救治,兩人雙雙被送往醫院。
在桃檢複訊時,被告呂男坦承其犯行不諱,他向檢方辯稱,是因不滿與女友感情變故,一時衝動之下,在兩人激烈爭吵後,才隨手拿起刀具,意圖與女友「共赴黃泉」。然而,檢方認為被告呂男的行為已明確觸犯刑法上的殺人未遂罪嫌,即使未能造成死亡結果,但其著手實行殺人的行為已是事實。考量此案發生在同居情侶間,情節重大,檢方最終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能考量呂男的惡行與對被害人造成的巨大傷害,量處適當之刑罰,以儆效尤,維護社會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