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崔兆慧/桃園報導】中央推動的「文化幣」政策旨在鼓勵青年參與藝文活動、活絡地方文化消費,但桃園市的文化幣消費點數量卻在六都中墊底,引發市議員楊朝偉於議會質詢時關切,直言「兩億文化幣沒留在桃園,反而讓外縣市賺走」,要求文化局檢討並加強設點與行銷推廣。
楊朝偉指出,桃園約有23萬名16至22歲的年輕人可領取文化幣,每人可獲1000元補助(13至15歲為600元),總額約達兩億元,但113年度桃園市境內僅有304個文化幣消費點,114年也僅有389個消費點,不僅是六都最少,甚至低於花蓮、台東等縣市。他批評:「年輕人有錢可花,卻因桃園點太少,只能跑去外縣市消費,等於讓桃園的藝文經濟外流。」
楊朝偉表示,文化幣原意是要成為地方藝文產業的經濟活水,讓青年參與演出、書店、展覽與文創活動,「但現在桃園不但沒留住消費,還讓外地店家受惠」,呼籲文化局盡速擴大與業者合作,主動輔導認證更多消費點,讓桃園藝文產業能真正受益。
對此,文化局長邱正生回應,文化部的消費點機制採「年度重新申報制」,除常設店家外,部分臨時性創意市集或展演空間需每年重新登錄,導致桃園登錄點數偏少。局方已召開跨局處會議,並與教育局、經發局、觀旅局合作,積極推動新業者申請文化幣消費點認證。
邱正生補充,目前文化部統計顯示,桃園約有51%的文化幣消費留在本市,「雖然點數較少,但實際消費金額仍有一定比例留在桃園」。他承諾將持續擴增點位、加強宣傳,讓更多青年在地消費、活絡桃園文化產業。
楊朝偉強調,文化幣政策的關鍵在於「留在地方、帶動藝文」,希望文化局不僅要衝數量,更要以區域文化特色結合行銷策略,吸引青年消費與外地民眾進入桃園,「不要再讓桃園的文化幣被外縣市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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