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大城鄉339公頃農地被劃為低地力土地,引進光電開發引發爭議。太陽能光電業者計畫承租頂庄村土地設置光電場,今(5)日於頂庄國小活動中心召開地方說明會,不料大批反對居民集結抗議,雙方對峙逾一小時,最終因群眾搶占講台,說明會流會收場。
抗議居民高喊「要種田、不要種電」、「抗議到底」等口號,並要求非當地居民離場,現場氣氛一度緊張。居民成立「反光電自救會」,強調土地雖被標註為低地力,但仍具良好耕作條件。來自頂庄的老農指出,自小務農至今,種植地瓜曾創下每分地收成三倍佳績,駁斥「不利耕作」的評定。
自救會成員康銘博也批評,該地區冬季蔬菜產量佳,吸引大量盤商採購,並質疑業者未充分告知村民即舉辦說明會,形同規避民意。他強調,光電設施可能產生污染,對土壤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這些地是老一輩傳下來的,怎能輕易租給外人?」
面對反對聲浪,光電業者施姓負責人表示,規劃設置光電場的土地多為鹽化嚴重、長期休耕地,已有逾百位地主簽約同意出租,年租金每分地約4萬元,預計開發面積達40公頃。他強調,光電案場將依規定申請,並願持續與在地居民溝通,「民主社會不可能只有一種聲音,我們尊重不同意見。」
現場也有支持開發的地主出席發言。蔡姓地主指出,自家土地為山坡地,已荒廢30年,認為太陽能板架設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年紀大了,無法再耕作,光電租金是退休生活的保障。」
對此,彰化縣政府綠能經濟發展處回應指出,根據《電業法》規定,2MW以上光電案屬經濟部能源署管轄,業者申請前須辦理地方說明會,並檢附地方政府同意函。縣府目前尚未接獲該案正式申請文件,若收到申請,將依法召開專家學者聯合審查會議,並要求開發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加強與地方居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