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徐鈺婷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自113年7月起,分4波執行查緝行動,分別查獲蔡姓犯嫌等人到案,並溯源偵破屏東詐欺機房,總計查獲8人到案,查扣現金新臺幣(下同)95萬餘元、名貴汽車2部、手機及電腦設備等贓證物,清查被害人逾100人、財產損害金額超過5千萬元。全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法辦。
嘉義地檢署表示,依刑事警察局中打中心等單位檢具相關情資報請本署指揮偵辦,再經縝密蒐證後,發現科技公司負責人與員工涉嫌架設假投資網站作為詐欺民眾使用,並溯源查獲被告許姓詐欺集團金主,涉嫌於屏東地區成立詐欺機房施行詐術,利用網際網路臉書等社群刊登徵才訊息,誘使被害人加入投資理財LINE群組,再以投資高獲利為由誘騙被害人操作假投資網站,致使被害人遭詐騙後轉匯至人頭帳戶、虛擬貨幣或超商繳費等入金方式詐取金錢。
地檢署指出,詐欺集團若遇缺錢之被害人,則改以募資、洗金流協助貸款,誘使被害人提供金融帳戶,並依詐團指示轉帳,使得被害人不僅遭受金錢損害,更成為人頭帳戶、洗錢共犯。被告許嫌等人,經徐鈺婷檢察官指揮搜索並訊問後,認為被告許嫌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等罪,犯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以10萬元、5萬元具保。
嘉義地檢署呼籲,近年詐欺犯罪手法多樣,以網路臉書等通訊軟體,刊登「投資」、「求職」等標題吸引民眾目光,誘騙被害人入金投資或提供帳戶,詐團為促使被害人加碼追高「投資金額」,甚至不惜小額出金,再將詐得之高額金錢,層層分工製造人流、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難度;請民眾隨時提高警覺,切勿貪圖短期獲取高利而遭受詐騙或成為洗錢共犯。接獲疑似詐騙電話、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共同維護國民財產權益。
現場查扣之名車2部。(圖/嘉義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