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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嗆柯文哲「有備忘錄就給頭」北市府怒示會議紀錄 喊話講文化勿野蠻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文化部與台北市政府隔空駁火,瀰漫濃濃煙硝味。文化部長李永得連日來針對台博館案、空總舊址變更案抨擊台北市政府,今(13)日又嗆市長柯文哲:「如果有備忘錄,我頭給你」的說法,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會同都市發展局、文化局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指出,有關台博館案,市府早已與文化部達成共識,並於8日的雙副首長會議中解除列管,土地隨時可撥用給台博館;另有關空總原址的用地變更,因文化部遲遲未提出明確使用規劃方案,市府難以協助,若該公設用地要變更為商業用途,回饋40%是符合現行通案處理原則。陳智菡呼籲文化部,「身為中華民國的文化最高機構,要依法論法、要講文化、不要這麼野蠻。」

陳智菡指出,李永得部長卻故意將柯文哲市長上午的兩段回應混為一談,她很訝異一位文化部長,怎麼連話都聽不清楚?她並還原早上記者向柯市長的提問:「有關台博館案,李部長要市府不要東拖西拖要負全責」,柯市長的回應是:「聽到這個很火大,我實在不想回答,變更地目回饋要多少,這個國家法律,你這個做部長的怎麼不知道?」很明顯,柯市長是在說空總的案子。

下一段柯文哲的回應則是針對台博館,柯文哲說:「蔡炳坤副市長跟文化部的蕭政次(蕭宗煌)關於地目要怎麼變更無償撥用,全部都講完了,那你部長跳出來說什麼?次長跟台北市備忘錄全部都寫完了,你部長怎麼會不知道呢?」

陳智菡表示,所謂備忘錄通常指的是合作意向,但在台博館案,雙方不只有合作意向而已,還有明確會議紀錄,其實市府已經把台北端的程序都做完了,8日蔡副市長跟文化部蕭政次的正式會議中,雙方也都同意「台博館本館土地租金減免,或是土地撥用事宜,因為沒有待協調事項所以解除列管」,這是明確列於會議紀錄、是雙方都同意的結果,這不是新事件或結論,而是已完成事項。

陳智菡補充指出,早在5月11日市府公告台博館這塊土地由公園用地變更為保存區,以便移交給臺博館。因此,自當天開始,台博館便可向北市府申請撥用土地,這塊土地可以完全無償撥用給中央、文化部、台博館,不需要任何租金。但5月11日迄今,台博館、文化部都尚未提出申請,因為北市府這端已經將所有流程走完,因此,文化部和北市府雙方同意解除列管。過去市府積極配合協助,無償撥用土地,李部長卻用「有備忘錄的話,拿出來頭給你」如此不基於事實且粗暴的發言,陳智菡問:「堂堂文化部長說話可以如此野蠻嗎?」

針對空總的案子,李永得部長今天說,一塊地到北市府來好像是血肉果汁機,7公頃的地進來變成2公頃多合理嗎?陳智菡立即拿出文件表示,根據110年3月份台北市文化資產公告,空總這塊土地約7公頃,其中有4.65公頃定為古蹟定著範圍,7公頃減掉4.65公頃總共是剩下2.5公頃左右。重點是,究竟空總這塊地文化部打算怎麼使用?幾年來始終沒有說清楚。

陳智菡拿出會議紀錄指出:在110年9月份研商會議中,文化部提出這塊地是文教用地,又說裡面有附屬商業區,因為涉及商業,通案規定就要有40%回饋,因為這是商業用地,是有盈利、營收,拿來賺錢的,這塊地既然是市府資產,理應應該回饋市府與人民,而且文化部遲遲未提出明確使用規劃方案,市府難以協助。

陳智菡接著說,在台博館部分,昨日李永得部長又拋出新議題,說市府只給文化部台博館現址的土地,沒有前面的廣場,這會讓台博館好像孤島一樣虛懸在228公園中,希望前面的廣場也應該要一併撥用。北市府樂意為歷史與文化盡最大的心力,廣場土地完全可以討論撥用,但是一開始文化部並沒有提出申請,所以,市府自然先處理有申請的本館部分土地,5月11日,市府就已經撥用給台博館,隨時歡迎台博館、文化部趕快把這塊土地移交作業完成,就不用再付大筆租金。

柯文哲也在不同場合接受媒體提問,媒體問道台博館案文化部長李永得說要你不要東拖西拖,要負全責你怎么看? 有關空總部分,柯文哲回應,「這個我就很火大了,我實在很不想回答,空總那件事情,變更地目回饋要多少,這國家法律,你做部長你怎麼不知道?」

有關台博館部分,柯文哲回應,「在蔡副市長跟文化部的那個蕭政次,那個關於地目要怎麼變更,無償撥用,全部都講完了,那你部長跳出來說什麼?我想不到。其實我也不想罵你,我就知道你一定上班很不認真。你的次長跟台北市備忘錄全部都寫完了,做部長不知道,實在是有夠懶惰,做官都沒在上班的樣子。」(照片由北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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