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彰警21天共取締3422件違規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彰化縣警局從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截至21日為止,共取締3422件違規,平均1天高達近163件,警方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則行走行人穿越道線上,不要違規闖越道路,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截至21日為止,共取締3422件違規,平均1天高達近163件。
(警方提供)

彰化縣警局從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

縣警局交通隊資料顯示,去年彰化縣發生路口交通事故共2萬495件,占全般交通事故發生近6成4,其中路口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69件、造成69人死亡,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次多,且鑒於交岔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逐年攀升,為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警方持續加強「路口安全執法」工作,期有效降低事故發生。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截至21日為止,共取締3422件違規,平均1天高達近163件。
(警方提供)

交通隊統計,5月1日至21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399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停車再開473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2455件、取締道路障礙95件,合計共開罰3422件。其中最受矚目的「路口不停讓行人」,汽車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截至21日為止,共取締3422件違規,平均1天高達近163件。
(警方提供)

交通隊長李四川表示,汽機車遇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不停讓行人先行,取締原則以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警方攔查取締時會採全程錄影,且交通部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截至21日為止,共取締3422件違規,平均1天高達近163件。
(警方提供)

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遇有行人多停讓,行人行走行人穿越道線上,不要違規闖越道路,減少事故發生,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