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文化幣」的過與不及

夏學理教授
前臺師大發言人/所長

故宮原本因為考量「未滿18歲及學生憑證即可免費參觀,因此,系統暫停提供使用『文化幣』購票服務」,導致某個現未持「有效學生證」的休學民眾,遇上了無法以「文化幣」支付故宮入場費用的困擾。此事見報後,故宮院長蕭宗煌於第一時間致歉,本屬文化官員的善美示範,然其後,該院接續宣佈:「凡具有『文化幣』的使用身份者,即符合『免費入場』的參觀條件」,則成了圖為「文化幣」加碼的又一個錦上添花之作。

首先,現未持「有效學生證」的休學生,其身份即屬一般民眾。該名年齡介於16~22歲,符於「文化幣」領取資格的休學民眾,願意依循使用規則,以「文化幣」支付故宮     (文化場館)的入場費用,自是可喜之事,應予肯定。倘故宮考量因為售票系統的作業疏失,造成該名休學民眾無法抵用購票的困擾,則本可比照客服的常態作法,對於相關當事人提供配套禮遇即可。然故宮卻迅即決定:「凡具有『文化幣』的使用身份者,即符合『免費入場』的參觀條件」,等於在該院現行明訂的免費入場規定,包括:1. 年齡未滿18歲者(不分國籍);2. 65歲以上者(本國籍)平日免費;3. 身心障礙者及其陪同者一人(不分國籍);4. 本國學生(持「教育部立案學校有效學生證」);5. 美國博物館協會(AAM)、國際博物館學會(ICOM)會員;6. 持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會員證者;7. 志工憑本國「志願服務榮譽卡」者;8. 嘉義縣市居民下午3時後免費入館(嘉義分院,至113年12月31日止,憑「身分證」)之外,再增列一項:9. 具有「文化幣」的使用身份者,而且不限平、假日,均可免費入館,此比第2項,僅限於「平日免費」之65歲以上者(本國籍)的優惠還更進一級。然如此,其實反牴觸了發行「文化幣」的立意初衷。

理由是,「文化幣」之所以是採「幣值」計,而不是「免費提貨/體驗」的無償贈與,目的乃是冀望在促進文化參與的同時,還能帶動產生文化消費的漣漪效應,甚至是正向的文化經濟外溢效果。基此,「免費」入場、「免費」體驗,就與「文化幣」及普發全民的「消費券」,有著截然不同的因果差異。

或許,故宮是考量16~22歲,符於「文化幣」領取資格的民眾,基本應也都具有學生身份,如此,也只不過就是將原本第1項,即年齡未滿18歲者(不分國籍)的免費入場規定,順勢做了個級距開放。然故宮若真想擴大照顧年輕族群,反不如大方地考慮,將現有的第1項規定,正式調整為「年齡未滿23歲者(不分國籍)」可免費入場,如此,更能符應全球文化館所的開放趨勢(例如:包括羅浮宮在內的大部分法國文化場館,係開放25歲以下歐洲居民、持有居留身份的歐盟學生及交換學生,持有「國際學生證」者免費入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