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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涉詐騙 地院一審重判12年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謊稱可參與未公開之政府採購標案投資及有一般投資案可獲利,以此詐騙10名被害人,金額高達6,500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許智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0罪;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共7罪,各量處判決有期徒刑7月至有期徒刑7年10月間,並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各宣告褫奪公權5年,併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