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重光開發案多方司法攻防 縣府盼媽祖園區能順利開發

【記者張茂雄 / 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眾所矚目由遠東航空張綱維投資的澎湖重光開發案,於108年10月25日經縣府終止契約後,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請仲裁,並於110年1月29日獲仲裁判斷結果,縣府即依仲裁法第37條規定聲請司法裁定,業於9月10日獲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後續將俟抗告期滿(約10月中旬)後,即刻辦理強制執行。

旅遊處表示,仲裁判斷結果經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得強制執行,依法樺澎公司應給付縣府1億6,551萬餘元、前懲罰性違約金法定遲延利息14萬多元,另修復圍籬及會議委員交通費等賠償271萬多元等,同時原設定地上權應予塗銷,現存基地上興建工程項目移轉給澎湖縣政府,另仲裁費用由樺澎公司負擔98%。

▲士林地方法院強制命令將債權讓與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公司取得強制命令即向澎地院申請查封登記並聲請強制執行。
圖 / 記者張茂雄攝,2021.10.05

澎湖縣政府於辦理仲裁期間,重光案相關權利(地上權、地上物)因投資方樺澎公司之債權人禾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經士林地方法院強制命令將債權讓與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公司取得強制命令即向澎地院申請查封登記並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拍賣重光案基地之地上權及其地上物,為保全澎湖縣政府權益,縣府已於110年6月15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澎地院將於10月19日進行第一審言詞辯論。

旅遊處表示,為讓該案能得到最圓滿的結果,澎湖縣政府後續除積極辦理第三人異議之訴,及強制執行以保全縣府權益,同時因重光開發案基地,現已將作為媽祖文化園區整體規劃使用,希望該處能脫胎換骨,兼顧各方需求成為一嶄新的文化信仰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