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查扣陸籍油船阻斷漁船油料補給 重罰300萬驅離出境

艦隊分署第八(澎湖)海巡隊109年12月27日於花嶼西方14.9浬海域,扣留越界陸船「興順698」,經查該陸船為油料補給船,經留置調查後,全案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及第八十條之一規定,與同法施行細則第42條規定」裁罰新臺幣300萬元, 並於4日11時由澎湖隊10066艇將「興」船驅離出境。

▲本次查扣的陸船屬油料補給船,取締到案重罰可達嚇阻之效,並切斷大陸漁船滯留海域作業時間。
圖/澎湖海巡隊提供

大陸船舶越界作業侵害本國漁民生計,為維護我國海域安全秩序及珍貴的海洋資源,澎湖海巡隊嚴正執法,積極查扣取締越界作業陸船。本次查扣的陸船屬油料補給船,取締到案重罰可達嚇阻之效,並切斷大陸漁船滯留海域作業時間。

▲澎湖海巡隊進行宣導告誡船上人員切莫再犯,若有越界再遭查獲之情事發生,將採沒入船舶、提高行政罰緩等更強力的執法手段,從重裁處、絕不寬貸。
圖/澎湖海巡隊提供

今日經確認罰鍰已繳入國庫後,上午11時00分由澎湖隊10066艇將「興」船驅離出境,並進行宣導告誡船上人員切莫再犯,若有越界再遭查獲之情事發生,將採沒入船舶、提高行政罰緩等更強力的執法手段,從重裁處、絕不寬貸。

第八(澎湖)海巡隊表示,澎湖四面環海,海洋資源有賴全民共同守護,漁民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發現大陸漁船時,可撥打海巡署「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電台通報,海巡人員將立即前往查處,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