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改造槍不能射 自學改槍成功後遭活逮

【記者 宋德威 陳佩琪 / 屏東報導】7月26日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接獲線報,屏東地區陳姓犯嫌與人結怨,擁槍自重危害社會情節重大,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陳嫌槍械下落。

經專案小組多日跟監、埋伏蒐證,確定陳嫌改槍處所後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26日持搜索票,搜索陳嫌住處,現場查獲改造手槍(含彈匣)1枝、子彈7顆及改槍工具1批等證物。

追查發現,陳嫌係向已故友人購買改造槍枝後,卻發現不能擊發子彈,遂上網自學改造槍枝技術後,將槍枝改造試射成功,即遭警方查獲,全案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製造手槍或各類砲彈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也呼籲全國民眾,勇於檢舉非法槍彈,共同維護你我家人安全。

(圖/記者宋德威翻攝.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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