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假訊息意圖造成恐慌 花蓮縣警局移送5人至花檢

新冠肺炎(COVID-19)有越來越擴大的的趨勢,今(19)下午正式宣佈進入三級警戒,但還是有5位民眾利用社群軟體及通訊軟體散布假訊息,遭花蓮縣警局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縣警局表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期間,全民應共同齊心防疫,勿製造恐慌;不料有民眾透過通訊軟體散播「○○○、○○○不要去喔宜蘭確診者有來活動,衛生所的人已去消毒」等不實訊息,花蓮地區有民眾輾轉接到該訊息後誤信而驚慌。


花蓮有民眾利用通訊軟體散佈假訊息,遭花蓮縣警局查獲,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圖/花蓮縣警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獲報後,立即指派刑事警察大隊展開調查,同時向花蓮縣衛生局查證並無宜蘭確診者到花蓮活動,隨即迅速循線查獲何姓等5名民眾到案,調查發現何姓等民眾於防疫期間散播不實確診足跡訊息行為屬實,警方於調查後以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蔡丁賢呼籲,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民眾不可輕忽而觸法。



花蓮有民眾利用通訊軟體散佈假訊息,遭花蓮縣警局查獲,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圖/花蓮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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