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環保局呼籲資源回收應妥善分類存放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陳 惲 朋 /嘉義報導】為免嘉義市湖子內的環保用地20日晚間的大火事故再次發生,嘉義縣環保局呼籲民眾,對易燃物應妥善回收,並確實將高壓瓶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交由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處理,金紙或香灰澆水餘燼全滅再交給垃圾車,落實垃圾分類。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表示,20日晚間的大火事故,嘉義市政府疑似回收易燃物混雜所致。又依環境部設置於嘉義縣水上的移動空氣品質監測車數據顯示,22日水上空品監測站PM10平均濃度為27μg/m3 ,PM2.5濃度平均為16μg/m3,環境風場為東南風至偏南風,空氣品質狀況良好。
嘉義縣環保局說,為免垃圾車及資源回收場發生災害,易燃物應妥善回收,請民眾確實將高壓瓶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交由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處理,金紙或香灰澆水餘燼全滅再交給垃圾車,落實垃圾分類。
環保局強調,針對高危險物品鋰電池民眾回收時應遵守3要3避原則,要放電、要分類、要絕緣、避高溫、避擠壓及避水氣,未來環保局督導縣轄公所資源回收場貯存區應確實單獨存放、避免高溫陽光直射區域,加強回收貯存區的管理,降低鋰電池發生火災。
▲為免災害事故發生,嘉義縣環保局製作圖表提醒民眾。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