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夫妻屢屢知法犯法 重創警察形象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南市警永康分局交通組1名黃姓警務佐,5月23日涉嫌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違規上路趴趴走,警方調查,5月初,黃員的妻子也曾拿A車車牌,懸掛在B車,當時遭警方開罰,詎料,這對夫妻沒學到教訓,一犯再犯、知法犯法,不僅車輛遭查扣,還得吃上高額罰單。

據悉,5月23日晚間,永康分局交通組黃姓警務佐,開著未懸掛車牌的賓士車,行駛於台南下營區中營路段,被執行巡邏勤務的警員發現,經調查赫然發現,駕駛居然是警務同仁。

該輛賓士車因檢驗逾期,牌照早被註銷,但黃姓警務佐竟知法犯法,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違規上路;永康分局交通組組長葉敏旭表示,本案將調查後依規定議處,另涉及駕駛AB車牌交通違規事件,非員警本人,雖兩案警方皆已依規定開單扣車扣牌處罰,分局亦將列入調查釐清,將從嚴查處。

但有民眾抨擊,黃員身為交通組員警,理當以身作則遵守各項交通規則,竟然使用自己名下已註銷的A車牌,掛在來路不明的B車上,長期讓妻子駕駛。

「身為負責交通業務的交通組員警,平日要向民眾宣導交安,自己私底下卻做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實在無法讓民眾信服」。既然永康分局決定向社會大眾說明此案內容,就有責任說明事實,而非用行為人非黃員本人呼嚨帶過。

據了解,該黃姓警務佐擔任善化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時,廉政署正在調查藥頭,盯上黃員妻子,黃員疑涉包庇,被扣走手機及電腦,訊後以5萬交保並調離原單位;黃員妻以1.5萬交保;夫妻兩人屢屢知法犯法,重創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