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2惡少痛打欠債男致死 二審駁回上訴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男子鄭名竣與男子王麒竣、林呈祐及蘇姓少年等人有債務糾紛,王、林夥同蘇姓少年等5人找鄭男討債;而與鄭男也有糾紛的男子梁家豪、林宗閔找另5名少年對鄭男尋仇,12名惡少先後拿球棒、鐵棒、棍棒等兇器,圍毆鄭男致傷重不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已成年的4嫌7年6月至9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今(7)日台南高分院宣判,駁回上訴。
此案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法官改判傷害致死罪,王麒竣7年6月徒刑;林呈祐9年徒刑;梁家豪與林宗閔同為8年6月徒刑;其他8名涉案少年由少年法庭另案審理。
據悉,王麒竣、林呈祐與蘇姓少年等人與鄭姓男子有債務糾紛,110年6月22日晚間,王、林約蘇姓等3名少年駕車前往台南新化區鄭男住處討債,鄭男同意搭對方車輛到其它地方討論債務問題。
到了新化虎頭埤山區,王、林等5人見鄭男說詞反覆,極不配合,即拿鋁棒、木棍等器物,朝鄭男身上毆打、痛擊,逼鄭男還錢。蘇姓少年也通知與鄭男有糾紛的男子梁家豪、林宗閔兩人,梁、林也帶另5名少年趕到現場。
梁、林等7人到場後也逼問鄭男債務一事,同樣拿鋁製球棒、木棒等器物,圍毆已被打得無力反抗的鄭男身體、手腳,鄭男遭打趴在地,蘇姓少年再拿木椅砸向鄭男頭部,過程中鄭男都說錢放在家裡,逞凶的12人都未能討得金錢,梁、林等人遂先行離去。
23日凌晨1時許,王麒竣等人將鄭男載回新化租住處,此時鄭男已奄奄一息、全身癱軟無法站立,王嫌一方把鄭男拖回房間,鄭男交出郵局提款卡,蘇姓少年到郵局提領卻未取得款項,折回鄭男租住處,再次拿器物毆打鄭男,之後王、林等一行人才開車離去。
鄰居聽聞鄭男住處有爭吵、打鬥聲及鄭男哀嚎聲,於同日上午11點前往查看,見鄭男傷痕累累,已傷重死亡,趕緊報案,警方循線追查到王麒竣、林呈祐、梁家豪、林宗閔與另8名少年涉案。
鄭名竣遭毆打後死亡,經檢察官督同法醫相驗並囑託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結果,認鄭名竣「身上存在大面積紅色瘀傷三處,分別為右手50乘16公分、肩背部偏右65乘47公分、及左手72乘16公分。上述之傷害並伴有左手明顯腫脹及中央血管血液含量稀少,依解剖及組織病理切片觀察結果發現,造成死者死亡之原因為遭人毆打,形成身體大面積瘀傷導致血液鬱積在周邊組織中,造成中央血管血液量降低,形成低容積性休克死亡。死亡方式歸類於「他殺」。
解剖結果可見上肢及軀幹背部出現大面積瘀傷併組織出血、水腫,解剖時主動脈内幾乎無血液存在。因此研判,死者應為遭人連續毆打而造成瘀傷造成皮下組織出血、水腫,導致血液鬱積在周邊組織中,使得主動脈中血液量降低,形成低容積性休克死亡。傷害形成乃因遭人持械毆打造成,死亡方式歸類為「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