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案款不需臨櫃也能繳 多元繳款方式報你知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昨(4)日響應111年統一發票盃暨國民法官新制路跑活動,在活動現場設攤宣導行政執行案款,多元繳款及信用卡分期繳款服務。

台南分署分署長吳祚延表示,為使更多民眾了解台南分署的便民措施,在路跑活動現場設攤,宣導行政執行案款多元繳款服務。目前民眾欠繳國稅及地方稅、健保費、勞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之罰鍰、交通違規罰鍰、環保罰鍰與國道通行費(ETC)案件等案件,應納金額未滿3萬元之案件,義務人可持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超商繳費。

其它類型案件,民眾只能選擇至分署或移送機關繳納,自今(111)年8月22日開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已提供「虛擬帳號繳款服務」,只要應納金額未滿3萬元,一樣可以持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至四大超商繳款。

台南分署推出「信用卡授權分期繳款」服務項目,義務人只要填妥信用卡授權分期扣款同意書,在12期內,授權由台南分署按月扣款,便利民眾每月繳納分期款,不需舟車勞頓跑到分署,有需要的民眾請多利用此項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