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嚴查不殆 嘉義地檢署選前再衝查一波現金買票案件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 對於九合一大選的查賄行動,嘉義地檢署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嚴查不殆,全力防堵候選人及其幹部、樁腳,為搶救選情在選前倒數階段,力衝最後一波買票,所以持續發動查賄行動,昨(24)日又查獲4起現金買票案件。

地檢署表示,檢察官邱朝智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民雄分局及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偵辦嘉義縣新港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林姓重要幹部、林姓樁腳,涉嫌於在11月間,提供現金透過鄰里關係,以每票500元交付有投票權選民,尋求支持該特定候選人之現金賄選案,經傳喚、訊問後,認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性,分別以3萬元、1萬元交保候傳,選民則無保請回。

檢察官賴韻羽指揮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及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偵辦嘉義縣第二選區某議員候選人的兩位林姓樁腳及盧姓樁腳,涉嫌透過鄰里關係,以每票1000元交付選民尋求支持該議員候選人之現金買票案,經傳喚、訊問後,認為3人共同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分別以2萬元、1萬元交保候傳,到案選民7人均請回。

檢察官周欣潔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及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辦嘉義縣第二選區某議員候選人、鹿草鄉某鄉長候選人之3位林姓、周姓、鄭姓樁腳,涉嫌提供現金透過鄰里關係進行家戶拜訪,以鄉長、議員候選人每票各1000元交付選民尋求支持現金買票案,經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林等5人,共同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性,分別以5萬元、2萬元及1萬元交保候傳,到案選民8人均請回。

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偵辦嘉義縣梅山鄉某鄉代候選人之郭陳姓樁腳,涉嫌透過鄰里關係,以每票1000元交付選民現金買票案,經傳喚、訊問後,認為郭陳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訊問後,認為被告郭陳已無羈押必要,駁回並釋放,到案選民3人請回。

地檢署指出,檢察官為確保選務如期順利進行,業已進駐各分局,並與調查站保持密切聯繫,得以即時因應各項突發狀況,積極維護公平選舉、杜絕不法。本署檢舉專線(05)2752548、傳真專線(05)2780445或免費專線0800-024-099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