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錢姓里長候選人現金買票 檢方拘提到案聲押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接獲檢舉,錢姓里長候選人親自或透過洪姓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行賄其選區內具有選舉權之選民,15日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錢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並拘提錢姓候選人與洪姓樁腳,另傳喚沈姓樁腳及20多位選民釐清案情,收賄之選民繳回賄款約4萬餘元。

111年10月間,檢察官蔡佰達接獲南市警玉井分局及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檢舉,錢姓里長候選人透過樁腳行賄之情資,經掌握具體事證後,南檢專案團隊於11月15日上午6時,指揮檢警調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錢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下同)10餘萬元,並拘提錢姓候選人及其洪姓樁腳1人,傳喚沈姓樁腳1人及20多位選民釐清案情,收賄之選民繳回賄款約4萬餘元。

錢姓里長候選人於111年10月至11月間,親自或透過洪姓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行賄其選區內具有選舉權之選民,企圖以此影響選舉之結果,檢察官訊問後認錢姓里長候選人及洪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11月16日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沈姓樁腳及選民1人各諭知交保3萬元。

南檢檢察長葉淑文強調,查賄團隊已全體動員,在距離投票日最後10天內,將持續嚴查賄選情事,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

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請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並儘量留存證據,檢舉賄選因而查獲獎金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期盼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

台南地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檢舉電話0800-024-099、(06)295-9839、傳真 (06)295-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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