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廠商違法造假 台南印刷大廠短報空污費高達1.3億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111年10月27日上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等單位,持台南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台南市安南區某印刷廠營運3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營運資料等證物,帶回5人偵訊,訊後黃姓負責人、鄭姓課長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人請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 該印刷廠為國內生產熱轉印膜印刷廠,開發3C、電子產品外殼的模內轉印膜(In-Mold Release Foils,IMR),8成以上為應用於筆記型電腦機殼表面之IMR薄膜。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2021年南部地區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產源專案督察計畫」時,發現該印刷廠有溢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簡稱VOCs)氣體及申報不實等情事,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2021年11月2日,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在該印刷廠聯合稽查、勾稽比對申報資料等,發現該印刷廠為符合所在之台南科技工業區環評VOCs排放量限值,不實申請變更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長期短報VOCs原料使用紀錄、不實申報廢棄物月產出貯存量、低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等。

經台南市環保局於2022年9月間審算完成,該印刷廠自2016年第3季至2021年第2季間,本應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約1億4000萬餘元,卻僅申報618萬餘元,短報空污費高達新台幣約1億3000萬餘元。

台南地檢署將持續查緝此類環保犯罪,守護民眾健康,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