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家暴通報數逐年攀升 議員籲儘速成立公設庇護所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28日舉行第三屆第八次定期會,市議員蔡旺詮質詢指出,台南市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逐年上升,但卻未設有公設庇護或緊急安置中心,僅以委外方式辦理,呼籲市府應儘速成立公設庇護所。

蔡旺詮表示,根據台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數據,各類型家暴通報案件中,成人保護通報數從107年的6,269件逐年攀升至110年的8,632件;兒少保護通報數從107年的1,926件攀升至110年的2,411件;性侵害通報數則從107年的656件攀升至110年的715件。

「緊急安置的量能需求日益繁重」蔡旺詮說,台南市沒有公設庇護所,僅有委外家扶、勵馨等基金會辦理,成人機構有6處及5間旅館,兒少機構則有3處。相較鄰近的高雄市,高雄市政府兒少緊急庇護處所公設4處、簽約5處;婦女緊急庇護處公設2處,特約旅館也有19處,服務量能明顯遠遠超越台南。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呼籲南市府儘速設立公設庇護所。
(圖/蔡旺詮提供)

蔡旺詮強調,公設庇護所除了提高服務量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彰顯市府的態度,若無公設庇護所,將所有案件都委外,這是本末倒置的。

蔡旺詮認為,若僅在發生案件時才有專業人員入駐,而沒有常設,並不能稱為功能完整的庇護所,現行是有案發生以送寄養家庭為優先選擇,南市唯一的永康區安置處所,成了臨時、備用住所,這無法因應每年不斷成長的案件。

蔡旺詮建議,可以以包租代管或承租有隱密保護的地方,多設幾處公設緊急庇護處,並有常設專業人員進駐。蔡旺詮強烈建議,在市長市政報告中,應召開台南市緊急庇護安置處所設立之研議會議,以增加緊急安置的服務量能,並優先由公設庇護所承接案件,以免受害者再次受到二度傷害。

台南市社會局回應,目前轄內已設有3處兒少安置機構及6處成人庇護處所,皆由社會局採取專案委託方式,補助專業社工員及生活輔導員人力進駐機構處所並支付場地費或住宿費,提供居住安排與各項生活照顧,且嚴謹落實隱密保護原則,以協助被害人度過緊急危機,重新適應新生活。

社會局說明,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生活照顧、經濟補助、法律諮詢、陪同就醫、轉銜就業等多元保護服務,以協助建構支持資源,穩定後續生活。針對有緊急庇護需求者,依其意願並優先考量安全議題、便利性及可近性,轉介入住庇護處所;111年1至6月共計提供庇護服務166人次、經濟扶助804人次、驗傷診療93人次、法律協助384人次、陪同出庭264人次及轉銜就業218人次。

社會局表示,目前轄內庇護收容量能尚可因應服務需求,惟為防範未然,將再持續盤點轄內潛在空間,若專案委託有量能不足以服務之情形,亦可規劃朝向公辦民營模式經營。

同時,考量近年衛生福利部為協助遭逢家庭暴力事件或其它變故兒少居住於更適宜發展環境,努力推動以「家庭式照顧」作為兒少替代性照顧的施政方向,並列管縣市政府降低機構照顧比例、納入社福考核指標,社會局亦將全力配合中央政策,共同致力維護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