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6個月大女嬰疑遭虐顱內出血 生母男友涉有重嫌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佳里區發生1名6個月大女嬰疑遭虐,身上多處傷勢、顱內出血,目前正在醫院救治中。女嬰生母施姓男友涉有重嫌,警方今(20)日上午將施姓男拘提到案。

南市警佳里分局昨(19)日深夜11時許接獲佳里奇美醫院通報,指有人在院外爭吵,且疑有女嬰受虐情事,警方立刻派員前往查處,經查,兩人爭吵原因係因嬰兒受傷,警方進而發現該名梁姓女子6個月大的女兒,身上有多處傷勢、顱內出血,疑遭虐待。女嬰因傷重轉診成大醫院,再轉高雄長庚醫院診治,現於醫院接受治療中。

警方調查,19日中午,女嬰生母梁女與施姓男友一起喝酒,當時梁女發現女嬰右臉頰疑似有瘀青,拍照後就沒多做它想。下午5點多,梁女要去上班,遂將女嬰載去施姓男友家。

詎料,當天晚間10時38分許,施男打電話給梁女,表示女嬰全身癱軟,必須送醫,梁女趕緊開車將女嬰送往醫院,女嬰生父接獲通知,隨後也趕到醫院,遂與施男在醫院外發生激烈爭吵,院方馬上通報警方,才讓這起虐嬰案曝光。警方調查,發現施男涉有重嫌,向檢察官申請拘票,20日上午將施男拘提到案。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獲報後立即指派社工人員介入調查,女嬰顱內出血且身上有多處傷勢,本案已立即聯繫警政及地檢署介入偵辦。

由於女嬰母親及其同居男友疑似對女嬰身心虐待及延遲就醫,社會局已於同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先行緊急安置並協助照顧,維護女嬰安全。

社會局表示,女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顯遭受不當對待且有延遲就醫事實,社會局已主動啟動進入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行評估,並彙整案情資料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20日亦依兒少權法第112條提出獨立告訴,以維護女嬰權益。

社會局後續將追蹤女嬰傷勢狀況及出院期程,另針對女嬰母親將依據兒少權法第102條開立強制性親職教育,強化照顧技巧及提升照顧功能。

女嬰母親同居男友是否施虐,目前相關事證由警政單位偵查中,若查證屬實,將依兒少權法第97條處以新台幣6萬至60萬元罰鍰;後續社工人員也會持續關懷訪視女嬰及家屬,同時追蹤司法進度,視家戶需要提供司法協助及關懷與福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