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施行 警大教授雲林教育訓練上場

(雲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因應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6月1日施行,以內政部警政署培訓種子教官逐層施教模式,利用巡迴宣教、常年訓練及各種集會場所,積極辦理多層面教育訓練,使第一線員警具備受理跟騷案件的基本能力,計已完成120場次教育訓練,強化員警案件處理落實度與敏感度,讓員警熟悉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規定與被害人保護措施。


雲林縣警察局召訓各分局副分局長、防治組、偵查隊、各派出所正副所長等,建立一致性法律見解,避免認定上歧異。
(圖/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指出,為再精進員警對各式跟蹤騷擾行為法定要件判斷能力,特邀聘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許福生教授以視訊方式主講「跟蹤騷擾案件書面告誡核發審查重點」,講述及評析跟蹤騷擾行為「反覆、持續性」、「與性或性別有關」、「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等構成要件,以精進相關法規認知,厚實員警專業知能。

本次進階課程著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前、後執行上之差異,特召訓各分局副分局長、防治組、偵查隊、各派出所正副所長等,均為第一線處理跟蹤騷擾案件之守門員,以期專法施行初期能凝聚處理共識,建立一致性法律見解,避免認定上歧異。


許福生教授以視訊方式主講「跟蹤騷擾案件書面告誡核發審查重點」,厚實員警專業知能。
(圖/記者蘇榮泉攝)

婦幼警察隊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八大態樣跟蹤騷擾行為,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婦幼警察隊強調說,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跟蹤尾隨、盯梢守候、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種跟蹤騷擾行為態樣,將構成刑事犯罪。

警察獲報後,可即時展開刑案偵查,發動拘捕、搜索、移送及建請聲押等刑事強制處分;並有警察書面告誡及法院核發保護令狀制度,周延被害人保護,保障民眾在私領域的安全,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將加強執法,充分保護民眾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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