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副議長涉詐領助理費 11年A了2700餘萬元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副議長林炳利遭檢舉涉嫌詐領助理費,南檢檢察官錢鴻明28日指揮調查人員執行搜索,傳喚被告23人及2名證人到案訊問,初步調查,林炳利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約2700萬元,檢察官偵訊林妻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炳利之女與侄子分別以10萬元及5萬元交保,林炳利則因病住院未到案,檢方將擇日傳喚。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檢察官錢鴻明於12月2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台南市調查處,針對台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執行搜索,搜索處所含議員住處、服務處及研究室共12處,並傳喚被告23人及證人2人到案說明。

本案是南機站接獲檢舉,指林炳利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議員助理費,南機站報請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蒐證完備,持搜索票及傳票執行搜索及傳喚,並扣得帳戶資料等文件。

初步調查發現,林炳利與其洪姓妻子、女兒及其洪姓侄子,自99年12月25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止,明知其等親友共20人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業務,竟仍以此等親友之名義,向台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初步估計詐得金額約2700餘萬元。

檢察官訊後認林妻洪女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犯罪嫌疑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串供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炳利的女兒具保10萬元,林炳利的侄子洪男具保5萬元,因林炳利生病住院,未能到案說明,檢察官將擇日另行傳喚。

據悉,台南市近2年來已有7位現任、卸任市議員,因遭檢舉涉嫌詐領或浮報助理費遭檢方搜索,而南檢查出林炳利涉嫌在10多年間,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約2700萬元,係目前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中最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