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廢死也判死 法官黃瑞華接任台南高分院院長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經司法院人審會通過,派任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今(17)日由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監交,從原任院長葉居正手中接下印信,正式履新。

黃瑞華認為,一個理想的法院,在環境上,應該是工作量公平、合理;在同仁之間,是互相尊敬,也能自尊、自重;有理想,有理念,都能以提供人民公正裁判為榮。

也因為如此,才能讓進來法院的民眾,都能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感受柔性司法的溫暖;進而信賴司法、尊敬司法。我們因此有成就感,成為快樂的司法人。


▲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接任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今(17)日履新。
(圖/記者陳聖璋攝,2021.12.17)

「如此理想的司法狀態,要靠全體同仁的團結合作」黃瑞華指出,特別是要靠法官在每一個個案審理上,以精湛的法學修為,細膩、同理的審理程序,讓裁判結果與社會生活及人民法感貼近。

黃瑞華強調,「作為一個院長,就是要努力提供法官們優質的工作環境,使無後顧之憂,一方面能加強吸收新知,另一方面使自己更有能耐,能快速、妥適處理日益複雜、困難的個案審判」。

「對於司法裁判,我們當然虛心接受各界批評與指教,但是我們要拜託鄉親,能試著更相信自己用眼睛看到的、耳朵聽見的,用同理他人的心,去體會,去判斷;要相信自己的親身經驗,不要常常被帶風向」。

黃瑞華表示,今日的司法,在眾多前輩的努力下,已經和以前不一樣。我們會謹記:擁有權力的人,要更學會謙虛與慈悲。也會一如以往,堅定地捍衛司法的程序正義與司法的公信力;「我們很有信心,司法絕對比以前更值得人民的依靠與信賴」。

黃瑞華是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方法院、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板橋地方法院(今新北地方法院)庭長、宜蘭地方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法官等職務。

公開支持廢死的黃瑞華,卻在最高法院承審台北捷運殺人案時,判處被告鄭捷死刑。當時她曾說,她仍贊成廢死,沒有改變,但是,「我不保證我不判死」;鄭捷隨機殺人,手段兇殘、冷血,任意無理剝奪他人生命,合議庭依法判死是「無可迴避的選擇」。

法界人士認為,黃瑞華一向直言、敢言,極有正義感,也經常投書批評法界事務,雖有爭議性,但普遍皆認同她的能力。此次司法院人審會通過她的人事案,法界正反意見都有,惟多數均期待她接掌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後,辦好行政業務、支援審判,維護法官審判獨立及機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