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男女群聚遭罰拒繳 強制執行乖乖分期還

【記者陳彥霖 / 台南報導】今(110)年6月間,5名越南籍男女在新營區1家餐飲店內群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其中4人各遭台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6萬元拒繳,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餐飲店老闆娘協助聯繫,4人每月各以3千元分期繳付。

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表示,接獲台南市衛生局案件移送後,除清查名下財產外,並上網查詢相關媒體報導,發現報導內容記載群聚的越南籍男女與餐飲店老闆娘熟識。

9月15日,執行人員前往餐飲店詢問老闆娘,能否協助聯繫該4人出面處理,老闆娘相當熱心,當下即開始聯繫4人到場,4人均表示同意分期繳付罰鍰。

張哲榮呼籲,民眾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台南分署與台南市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

張哲榮強調,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