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當國民法官 嘉地院邀民眾逗陣繞法院作說明

【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地方法院因應國民法官法將在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讓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及法院便民措施能有進一步的認識,今(7)日上午9點,特別辦理「逗陣繞法院之國民法官PLUS」的活動,院方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長、鄰長及社區發展協會人員,到法院進行參訪,了解如何當國民法官。

去(109)年8月12日公布的國民法官法,將在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到時只要年滿23歲以上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的,都有可能有機會被抽中到法院出庭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甚至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案情,對案件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特別辦理「逗陣繞法院之國民法官PLUS」活動,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長、鄰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等人員至法院參訪,並由蘇姵文庭長介紹「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蘇庭長首先以「花甲男孩轉大人」電視劇片段引入法庭概念,介紹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國民參審制度,對國民法官的選任、職權、保護、應具備的態度作一番說明。

隨後的座談會上,周俞宏庭長則介紹ADR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透過調解、協商及仲裁等方式,更能迅速、有效地解決紛爭。並解說勞動事件調解制度成效,增進與會人員對相關法律制度的認識。再由胡文傑院長主持座談會,生動活潑的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期待村里(鄰)長能向民眾宣導。

地方法院表示,司法是保障民眾權益最重要的一道防線,法院的業務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正確認知司法程序及法院業務,方能有效保障權益。為了讓社會大眾正確瞭解司法制度與法院,透過嘉義縣、市政府的協助,邀請嘉義縣、市村(里)、鄰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等人員一起「逗陣繞法院」,親身體驗法庭審理程序及參觀法院業務的運作,並直接與法院人員互動交流,未來協助將正確訴訟觀念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司法透明、親民司法」的目標。

▲嘉義地方法院邀請民眾逗陣繞法院,了解法院及如何當國民法官。
(圖/嘉義地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