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非法掩埋爐碴案調查延宕 立委:南市府疑找理由護航

【記者 陳聖璋 / 台南報導】台南學甲區接連爆出農地及工業區國有地遭非法掩埋爐碴,本(8)月3日,立法委員陳椒華召開協調會,就學甲區工業區國有地遭非法掩埋爐碴之地下水監測結果,以及相關清除事宜進行討論,兩口監測井2次監測,地下水ph值竟高達12.4~12.5。

陳椒華表示,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ph值12.5的廢液屬腐蝕性有害廢棄物,因此,學甲區該處國有地的地下水形同「強鹼腐蝕性廢液」。

台南市學甲區慈福里里長李新進檢舉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於學甲區興業段61、61之1、 61之2、61之3地號等土地,非法填埋廢棄物,2020年11月30日經檢察官要求開挖,下挖2~3公尺深,共挖六個坑洞,從挖開的坑洞可清楚看到,除爐碴外還有其它廢棄物,具追蹤事業廢棄物經驗豐富的台南社大夥伴認為,白灰色的廢棄物應是「爐石粉」。


▲陳椒華痛批,台南市環保局竟找理由,幫郭再欽與明祥馨公司其違法行為開脫。
(圖/立委陳椒華臉書)

陳椒華指出,8月3日她針對學甲區工業區國有地非法填埋爐碴案,召開協調會,邀集國產署、環保署、台南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討論清除問題,會中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國有地現場是「均勻粒料」,言下之意,台南市環保局並不認為這些是廢棄物,甚至還說要找工業局認定,其填埋時間點是否符合當時再利用法規。

陳椒華怒批,事實上,工業局在2020年9月就函覆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使用」,台南地檢署也在2020年9月底及11月底,前後2次到學甲區該處國有地開挖,發現爐碴填埋3、4米深,這難道不是填地嗎?還要用「均勻粒料」來幫郭再欽與明祥馨公司係「爐碴再利用」,協助其違法行為開脫?

「由照片可明顯看到不同顏色的廢棄物,不只是爐碴,還有爐石粉」,陳椒華痛批,「根本不是台南市環保局所稱的均勻粒料,請台南市環保局不要模糊焦點。

陳椒華也要問工業局,爐石粉可再利用於填地嗎?請工業局睜大眼睛看清楚,爐碴、爐石粉這樣的事業廢棄物,違法填埋的認定應該明確。

陳椒華質疑,爐碴及爐石粉這樣亂填地掩埋是合乎相關規定的再利用嗎?爐碴與爐石粉有這種再利用方式嗎?這樣算是不當再利用?還是以廢棄物認定?是否應盡速要求清除?

陳椒華怒斥,她在2020年9月至學甲區工業區現勘,檢察官也去開挖,至今超過10個月,台南市環保局不只仍未認定,這些非法濫填的爐碴為廢棄物,更未要求清除,台南市政府現在甚至以「均勻粒料」、「找工業局確認」,試圖包庇、護航郭再欽嗎?

此案舉發至今已超過2年,陳椒華再次鄭重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及台南市政府,針對學甲區工業區這幾處非法填埋爐碴的案件,應儘速認定為廢棄物不當填埋,依法裁處、要求清除及追討不當利得,不要再找理由為犯罪行為人開脫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