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重大!非法處置廢棄物近20年 千興董座父女遭判刑

【記者 陳聖璋 / 台南報導】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被檢舉,涉嫌在麻豆廠區等6處地點回填、堆置事業廢棄物、任意棄置有害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期間竟長達近20年,107年遭南檢、保七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台南市環保局查獲,千興董事長葉碩堂及其女葉雅倫等13人違反廢清法遭起訴,台南地院30日宣判,千興任意棄置有害廢棄物裁罰1200萬元,葉碩堂父女犯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申報不實罪,各應執行5年4月、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千興在國內不銹鋼產業鏈中規模甚大,冷軋不銹鋼產品在國內占有一定比重,本應形塑良善企業文化,克盡企業社會責任,在謀取利潤同時,本應維護環境生態的永續發展;詎料,千興前後任董事長葉碩堂、葉雅倫父女,竟僅為節省公司營運成本,長期不實申報,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不法規避主管機關對於廢棄物的監督管理,非法從事廢棄物的堆置、掩埋及棄置等犯行。

千興非法處理的事業廢棄物種類,並非僅汙泥單一事業廢棄物,甚至包含非有害廢集塵灰、廢油混合物及非有害油泥等事業廢棄物,其中,汙泥更含有總鉻、六價鉻等毒性甚強的重金屬成分,人體長期或短期接觸或吸入均有致癌危險,且對環境生態更有持久性的危害。

千興長達近20年時間,未依合法管道處理事業廢棄物,非法堆置、掩埋事業廢棄物,又任意棄置裝有廢酸液及油泥的鐵桶,任憑風吹、日曬、雨淋,導致鐵桶鏽蝕,其內廢液、油泥流出汙染土壤,任意棄置的有害汙泥重金屬更溶出滲入土壤,造成土壤也受重金屬污染,對於土壤成分及生態環境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戕害環境程度至深且鉅,違反義務程度重大,貽害地方,惡性重大。

法官認千興前後任負責人葉碩堂父女、謝姓經理人、孫姓、趙姓及楊姓副廠長及7名員工均未遵行環保法規,明知千興及他們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竟以非法方法清除事業廢棄物及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罔顧公益,恣意違法,無視此舉將造成台灣土地生態環境的破壞,對整體環境及國民衛生造成危害,實應嚴予非難。

台南地方法院宣判,謝姓經理人應執行2年6月徒刑,可上訴;至於孫等9人則分處1年10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緩刑2年。

不過,葉碩堂父女兩人否認犯行,葉碩堂更曾在法庭喊冤,表示在欠缺公正單位調查前,本案已未審先判,叫業者要如何生存?並強調,他仍是以認真、誠懇的態度,將它清除乾淨,請司法單位不要置他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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