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啟用「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保護被害人權益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基於關懷、保護被害人及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決議,今(1)日起,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適時提供資訊。

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表示,平台適用之對象為殺人、重傷害、強盜、擄人勒贖、性侵害犯罪等案件之犯罪被害人,若有意願獲知檢察官偵辦案件之進度時,均得向本署提出聲請狀,經承辦檢察官核准後,「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即會將檢察官對被告諭知之強制處分結果、案件偵查結果及被告通緝到案等案件資訊,以傳送電子郵件方式即時通知聲請人,以達保護犯罪被害人權益之目的。

江金星說,本署對被害人權益十分重視,除規劃被害人專用溫馨談話室及洽公專人導引等友善措施外,更啟用『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為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中,提供更溫暖的司法關懷、照顧。


▲雲林地檢署今(1)日起,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適時提供資訊。
(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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