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地檢防疫升三級 庭期除非急迫否則取消

【記者 惲朋/嘉義報導】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加溫,嘉義地檢署因應疫情,升高警戒至第三級,並自即日起至28日,同步暫緩傳喚疫情第三級警戒地的之當事人、訴訟相關人員開庭及到案執行,對已排定庭期及到案期日,除具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外,原則均予以取消。

嘉義地檢署表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加溫,因應疫情升高警戒至第三級,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部分地區發布為第三級警戒區域,除依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同日指示之具體因應防疫措施外,為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也同步暫緩傳喚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當事人或訴訟相關人員(如辯護人、告訴代理人、證人、鑑定人等)開庭及到案執行(含假釋、保護管束、採尿報到等),已排定之庭期及到案期日,除具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外,原則均予以取消。

嘉義地檢署指出,除先於地檢署相關網站、跑馬燈、臉書公布外,亦將在明(17)日上班日 後,主動通知第三級防疫地區的當事人暫緩開庭或報到事宜,已收受傳喚通知應出庭、到署執行之民眾,如有疑慮,可致電嘉義地檢署(總機:05-2782601)或向案件承辦股查詢確認。其他地區民眾若因防疫需求,亦可主動聯繫本署請假。

地檢署也將結合地方政府、司法警察等相關單位,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積極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2違反防疫規定等刑事案件,從速從嚴偵辦。

《觀傳媒》提醒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