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非法掩埋爐碴地下水遭污染? 立委現勘追真相

立法委員陳椒華今(25)日偕同台南學甲慈福里里長李新進、東山區科里里里長王元正及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等人,前往學甲爐碴案的國有地(興業段804-2地號)現勘,請國產署鑿井與確認國有地被掩埋廢棄物之地下水是否已遭汙染。

根據台南市環保局檢測結果,鄰近興業段地號380有掩埋爐碴,鄰近地號377的地下水都出現砷、鉻及銅汙染偏高情形。

陳椒華邀集國產署、環保署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環境顧問公司等,至學甲區非法掩埋爐碴案之國有地,進行地下水污染現勘。會勘後,陳椒華總結提出,顧問公司應儘速在半個月內,將鑿井計畫送國產署審議,避免梅雨季到來水質被稀釋,並於鑿井後,與原本環保局已鑿的兩口井同步取樣,由顧問公司與環檢所同時檢測,確保數據正確性。


▲地號805監測井檢測結果。
(圖/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表示,興業段377地號的地下水鉻、砷及銅的污染比850地號高出三倍多,在她的要求下,國有財產署日前完成興業段804-2地號地下水監測井招標,今天與國產署及廠商一同現勘確認鑿井位置,國產署指出,鑿井後進行枯水期和豐水期二次監測,以確認國有地的地下水是否遭到爐碴污染。

陳椒華強調,國有地遭埋厚達3公尺的爐碴,鄰近3處工業區土地也是,應儘速清除,避免地下水繼續遭受污染。台南市議員陳昆和表示,除了地檢署的刑事追訴以外,國產署應儘速啟動民事求償,以免超過兩年追訴時效,使業者逃脫責任。

李新進說,台南市環保局去(109)年10月於該處國有地開挖,在地下1公尺深的地方發現大量爐碴,繼續往下挖,到4公尺深才看到正常的土壤。李新進指出,許多里民向他陳情,指非常擔心地下水遭污染導致不能再養殖,他說,109年11月,台南環保局在地號376、地號805鑿二口監測井,測8項重金屬,同年12月11日已出具報告,但一直未公布,直至此次現勘,環保署才提供監測結果。

「雖然數據顯示皆低於地下水管制標準及監測標準,且監測範圍已涵蓋興業段 804-2地號」,陳椒華強調,興業段377號的鉻、砷、銅污染為興業段805號的3至4倍, 顯見該處地下水上游、填埋爐碴的380地號地下水遭污染的情況,比全程興業(興業段804)及國有地804-2還嚴重。

陳椒華再強調,雖然先前地檢署挖二口井監測的結果並未超標,但污染程度有別,環保單位不能以未超標就當作沒污染,而是要和鄰近未受污染的地下水質及背景值進行比較。

李新進指出,農地爐碴清完後,檢測土壤有二個點位超標,後來又重新清理一次,之後檢測才合格。而工業區的爐碴則尚未清理。地檢署要求台南環保局鑿井監測地下水的結果,完全未被告知,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認為,政府在資訊公開透明方面做得很差,罔顧在地居民的知情權。

爐碴回填追查所衍生的社會成本巨大,不論是調查、檢測、清運、鑿井、求償,皆相當曠日費時,而且,檢舉人身份常於開庭時被違法業者得知,身家安全堪虞。

陳椒華強調,環保署與環保局(中央與地方)應通力合作,加強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法制化,並加重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共同追究不法。